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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讨工资劳动争议仲裁了,仲裁委说不能送达被诉人。我该怎么办?

讨工资劳动争议仲裁了,仲裁委说不能送达被诉人。我该怎么办? 我在一家服装公司做了1年多,被批准辞职于今年3月底开公司。我辞职以后到5月公司一直不发放我2、3月的工资共6千多元。我申请仲裁公司发放拖延工资及因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我只要了2、3两个月的双倍工资就是6000多元)得到受理,5月中山市仲裁委缺席审判支持了我的仲裁请求,7月下旬拿到了仲裁结果的通知书。现在过了半个月我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法院说仲裁委还没有把仲裁通知书送达被诉人,而当时我去签收的时候仲裁委说了是邮寄送达。现在要改为公告送达,他们却说不知道到底什么时候才能贴公告。这边是公告贴出15日后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仲裁委不贴公告我就没办法申请了啊,法律有没有规定这种公告要在多少天之内必须要张贴出来的啊?我现在是等着这笔钱拿到了就回四川老家的啊,这样把我拖在中山该怎么办?还有个情况要说明,被诉人(服装公司-法人代表中山本地人)经营不善已经不在以前租用的办公地址,公司不知道有没有注销。这样的话我要是等到公告出来15天以后能申请强制执行向我们的老板(也是法人代表)讨回工资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8j3p(广东-中山)
提问时间:2008-08-25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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