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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佛山的一个包工头,在佛山承包了一个包工包料的工程,下午3
我是佛山的一个包工头,在佛山承包了一个包工包料的工程,下午3 我是佛山的一个包工头,在佛山承包了一个包工包料的工程,下午3点钟一个工人用电锯锯板的时候不小心弹了回来,打在他的大腿上,有一点肿,我当时要求他去医院,他拒绝不肯去,所以我也没有向甲方提起此事,到晚上才打电话告诉我他的伤变的很严重,并由他儿子送他去广州一家医院,第二天我便将此事告诉甲方,甲方不认,请问我应该承担多少责任,甲方要承担责任吗?受伤的工人要求我陪所有医药费,误工费,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装修李师傅(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7-03-31 1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