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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仲裁

关于贷款违约收取违约金及附加利息

关于贷款违约收取违约金及附加利息 我报了个培训班,向 宜信公司 贷款9800元。约定24个月分期返还,每个月555元,一共是

13330,这多出来的3500是利息。
现在是这种情况:
因为还在学,手头也没钱,一共拖欠了4个月没有还款了,本来是4*555=2220元;

但是我收到通知一共要还4000多,理由是每个月的那555元如果没按时还,就收取10%的违约金

,然后按天收取1%的利息,我问了客服解释说都写在了贷款合同里,我当时也没认真看。

我想问的是:按这样下来1W快钱,2年之后不是要还好几万了,他们这样有没有违背法律的地方

吗? 这是不是变相的高利贷。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20614……(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2-06-29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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