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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如此办案

国土局如此办案 我系河南省新乡县翟坡乡农民,于2009年应中央特色农业扶贫,由村委组织村民凑款建起占地5亩的獭兔养殖场,共由6为村民共同拥有经营。今年2010年国土资源局突然来到这里,说是非法占地,要求立即拆除,本不富裕的村民将面临着巨大的损失,想请问总理前面说的支持农民致富还算吗?我们在自家地里发展养殖也属非法占地吗?如果拆了我们能得到相应的补贴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风神丁丁(河南)
提问时间:2010-04-05 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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