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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公司无故解雇员工,而且捏造事实,我该怎么办

公司无故解雇员工,而且捏造事实,我该怎么办 2010年5月进入公司上班,6月签署劳动合同一年,(当时签署的合同是空白的,公司只让签个字,内容是公司人事后来自己填补上去的)2011年6月签署第二份合同,也是一年,但是2012年的3月份公司突然说不让来上班了,且值班表没有排班,而且安排了新的人上班,同时解雇的有两个人,我们是同一个岗位的,虽然公司人事不让来上班,但是我们每天都按时打卡,没有一次旷工,过了几天公司突然贴了公告出来说我们这几天无故旷工,所以开除处分。后来我们两人一同去了仲裁机构,而且准备了相同的材料,但是公司只给另一个员工做了调解,而且做了相应的赔偿,没有给我处理,而且人事很无赖的说我想上哪告上哪告去。现在仲裁结果也下来了,说我证据不足,不予采纳。可以上诉,我觉得仲裁一定是受了公司的贿赂,所以不给我公平处理,当时连法律援助的律师都说公司这么做实在是太明显了,我现在只有继续上诉讨回公道,讨回名声,请相关律师帮帮忙,感激不尽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灰姑娘丢丢(上海-闵行区)
提问时间:2012-06-27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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