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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原2年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未续签,人继续正常上班,现通知我离职,可有补偿

原2年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未续签,人继续正常上班,现通知我离职,可有补偿 本人2010年3月23日和单位签订2年劳动合同,合同到期为2012年3月22日。到期后由于公司内部的问题,未和我续约,但是本人继续在单位正常上班至今。2012年6月25日又人事口头通知我离职;请问可否得到赔偿?一般赔偿几个月的工资?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TJJXX(上海-南汇区)
提问时间:2012-06-25 15:04
已有9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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