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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卖方在买方获得银行按揭贷款审批后提前交付房屋有风险吗?

卖方在买方获得银行按揭贷款审批后提前交付房屋有风险吗? 有人决定通过按揭贷款购买我一套办公房,并要求我在其获得银行审批后提前交房。网上介绍的有关知识是:“银行收到购房者递交的按揭申请有关法律文件,经审查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条件后,发给购房者同意贷款通知或按揭贷款承诺书,购房者即可与卖方签订《销售合同》”,然后“买卖双方、房产中介和银行,共同持《购房合同》、《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我的第一个问题是:银行在我们买卖双方没有签订《销售合同》并进行房产评估前,怎么可能先下达《按揭贷款承诺书》?网上还介绍:“银行经15个工作日后审批将尾款放与卖方”,我的第二问题是:银行发出《按揭贷款承诺书》后,我是否可以确认买方的按揭贷款不会发生问题?银行在这15个日内的“审批”有可能否决其已经下达的《按揭贷款承诺书》吗?网上还强调:“在房屋买卖中,买方以《房产证》抵押银行获取贷款的方式,卖方确实存在一定风险。有可能《房产证》过户给买方后,买方却不能从银行贷到款,或者买方违约”,我的第三个问题是:既然《房产证》已经过户给买方,为什么买方仍有可能不能从银行贷到款?买方又何必要违约而承担不小责任?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nogier(上海-长宁区)
提问时间:2012-06-23 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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