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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我可以向原单位要求补偿吗?

我可以向原单位要求补偿吗? 我08年在杭州一家单位做销售工作,公司要求我在户籍所在地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两项,拿发票回公司报销3600元每年,但是我自己并没有自己交,11年底我离职,单位让我签署自动离职证明,并注明没有经济纠纷了。请问律师,这种情况我可以要求原来单位补偿我四年的保险费用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南通徐州(江苏-徐州)
提问时间:2012-06-20 14:4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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