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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纠纷

离婚纠纷 我们夫妻协议离婚,约定夫妻共有房产归女方和儿子所有,现去办理过户手续,被告知不能办理(我们是非农业户口而房产是住宅,属于集体土地使用性质,要办过户必须是农业本村户口)如果过不了户,我听说男方还可以办理挂失手续重办房权证就可以卖掉房子,还有什么物有法,是谁的名字就是谁的,真的是这样吗?如果男方再婚后生育子女,可以继承这处房产吗?我可怎么办呢?我怎样办才能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殷切盼望热心的律师帮助解答一下,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549761……(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2-06-20 13:4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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