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8小时工作制,但实际每天上班12小时
您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150%*日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200%×日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300%*日工资报酬)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100%带薪)。
希望可以帮到您,还有什么需要请及时电话咨询。
答: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按照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计算加班费,协商不了可以直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还有其他相关疑问可以直接与我电话联系。
您好,请问您工作多久了?合同有关于加班的具体规定吗?建议您直接电话咨询,我们需要了解详细信息,才能为您提供更有效的意见,保障您的权益。
按照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计算加班费.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投诉。如需,可来电详询。
一般按照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计算加班费.建议先和对方协商,协商不一致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的。
按照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计算加班费,协商不了可以直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还有其他相关疑问可以直接与我电话联系。
按照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计算加班费,协商不了可以直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还有其他相关疑问可以直接与我电话联系。
您好,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1.5倍)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2倍)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3倍)的工资报酬。
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您好,应该是按照您的平均工资水平来计算。
你们的劳动合同有约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吗?没约定的话按正常日工资计算基数的1.5倍计算,即使约定的话也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关于加班费的疑问和解决方式,可以来电咨询
那要看你的工资基数是多少?如果不是最低工资标准,那公司就是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