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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劳务分包合同纠纷

建筑劳务分包合同纠纷 我是在湖北地矿接手一个劳务分包工程。本来有一个班组在做,但是中途退场,所以他们找到了我来做。合同时这样写的:按29元没平方乘以总投影面积为总造价,减去前一班组结算的220万剩下是我们的。并且还写明地下室按2层计算,本来是3层。可是给前一班组却按3层结算。这个我们签合同之前完全不知道,项目部根本没有跟我们说明。并且我们从哪里接手都写进去了,请问这样的合同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kp198……(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2-06-17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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