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 你好!咨询你个建筑工程纠纷问题:签定第一份合同时,乙方公司没有注册,用了个没注册的合同专用章且签了名。工程开工后,由于乙方没按合同要求付款,我方拒绝垫资,工程停工。后乙方注册,则与我方签定了另一份对我方不利的合同且盖公章签名。我想问,关于第一份合同,是否还有效(第二份合同中有以第一份合同里某条款为依据)?他们是否涉嫌诈骗?我方可以从哪些方面打官司比较好?

大致经历过程:
09年底,签定合同(乙方未注册公司,用未注册的合同专用章和签名)——我垫资方开工——付款时间到,乙方未按时付款——我方催促,付部分款——我方继续施工,2月底乙方注册——三月中付款时间到乙方未付款,并签定合同附属协议,写明如若乙方在违约不付,我方拒绝垫资或终止合同,付部分款——叫我方写总收条,撕毁零星(包括未注册前)收条——我方继续施工——时间到乙方又不付款.............——5月签定第二份不利我方合同,我方继续施工——乙方不付款——我方停工——乙方起诉我方。  麻烦您帮帮忙给点意见,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啰啰嗦嗦(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10-12-02 18:0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