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解散
我怎么样才能要求公司支付我的工资
我怎么样才能要求公司支付我的工资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自今年七月份到10月份共四个月,公司都未支付我的工资。
后来在公司的要求下,逼迫我们写出离职申请。给我们签了一个支付工资的协议,现在协议我也签了。本来我应该在昨天可以拿到第一笔工资款,但到现在也没有拿到的。我认为公司是没有诚意给我支付工资。基于这点,我现在想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请问去法院该如何办理? 请陈律师 给予帮助。谢谢了!
下面是协议的内容:
关于确认欠发工资和报销费用的协议
甲方:北京东方速通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鉴于甲方的经营状况不断恶化,资金链完全断裂,已连续数月没有任何资金输入,业务处于停滞状态,因此乙方于2008年10月31日主动向甲方提出离职申请并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尚欠乙方工资×××××元,其中:
2008年七月份工资为×××××元,扣除绩效工资、“四险一金”及个人所得税后,应实发×××××元。
2008年八月份工资为×××××元,扣除绩效工资、“四险一金”及个人所得税后,应实发×××××元。
2008年九月份工资为×××××元,扣除绩效工资、“四险一金”及个人所得税后,应实发×××××元。
2008年十月份工资为×××××元,扣除绩效工资、“四险一金”及个人所得税后,应实发×××××元。
2. 乙方充分理解甲方的经济状况,自愿放弃各项经济补偿。
3. 乙方应在2008年11月19日前完成工作交接并完整交回从公司领用的办公设备及办公用品(含笔记本电脑);完整移交业务资料、技术数据和程序文档等。
4. 乙方同意分两次支付所欠工资,首次发放时间为2008年11月20日前,金额为×××××元;第二次发放时间为2008年12月20日前,金额为×××××元。另额外为乙方交纳十一月份的原由公司承担的“四险一金”。
5. 甲乙双方确认截止到2008年10月31日应报销费用为×××××元,补贴为×××××元,该两项费用于2008年11月20日前一次支付。
6. 若该协议不能如期执行,则乙方有选择其它方式进行追索的权利。
7.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
甲方:北京东方速通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2008年11月13日
注:
申请从本人未发工资中扣除十一月份应交“四险一金”的个人部分由甲方代缴。
乙方签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angja(北京)
提问时间:2008-11-2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