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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单位无故单方面解雇员工

单位无故单方面解雇员工 尊敬的各位律师,我是一名汽车4S店销售,于本年3月入职,签订了一分三年期的合同,约定试用期为一个月,但合同一直在公司手上,未将另一分给到我本人,因此不知此合同是否存在。6月10号,经理以我不听话为由,要求我明天不用上班。请问:1,这是否算无理由解雇员工
2,如果是,是否能要求双倍工资赔偿,及经济补偿?3,申请劳动仲裁,我们员工能得到正当利益么?4,如果我上面的理解不对,请问我可以争取到什么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ickmh……(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2-06-14 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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