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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预知危险,可以提前报警或备案吗?

预知危险,可以提前报警或备案吗? 今天我去家附近的一家私人打字复印社打印了一份银行要求本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上面的内容涉及到了我父亲的身份证号码和具体的钱数(近30万元),打字复印社的店主在没经过我同意的情况下阅读了这份委托书,他知道了我父亲的个人信息和我们家的情况,如果他起了歹念,觊觎这笔钱,或者向其他人透露出这个讯息的话,我担心我父母的生命安全将会受到威胁。针对这种情况,我可不可以去派出所报案,或者备案,如果一旦发生危险,警察是不是能够将他作为重点嫌疑对象来调查呢?
盼复,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薛女士XJZ(吉林)
提问时间:2012-06-11 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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