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债务追讨

东西被人卖了,钱也不见,人也不承认,可以异地报警吗

东西被人卖了,钱也不见,人也不承认,可以异地报警吗 我哥在沈阳与人合租的房子,里面有我哥的家用电器、数码相机、生活用品,装修用工具等。后来因工作关系我哥去了黑龙江,其间姐夫来到我哥在沈阳的房子,我哥知道后,曾叫其离开,但没成功。一直过了三个月,后我哥工作结束,回到沈阳。发现所有东西都不见了,只剩下几件衣服。找姐夫要,说卖掉了,也没有给我哥钱。因我哥电脑里有重要资料,一直在试图寻找,始终没有在姐夫那得到任何讯息。现在因工作,我哥来到北京,请问,我哥可以在北京向沈阳警方报警吗,如果可以,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吗,怎么操作?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小小疯子(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2-06-10 21:23
已有1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