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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转让

股权转让纠纷

股权转让纠纷 股份转让后,按合同约定,对方应该分四期付清股金。第一期款项10%已经按约定支付了。然而到第二期资金的支付时间时,对方就一再推托说资金紧张,不再支付余下款项。如果起诉,又担心执行困难。如果不起诉,又担心对方经营不善,造成我方无法挽回的损失。
    由于我方的投资人比较多,20个人左右,总股金有700万元。这20个股东选出5个代表,和买家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对方在超过第二次付款期限后拒绝付款的情况下,我方有一股东代表,为避免自己遭受损失,未经其他人授权,擅自采取措施,把买家的财务接管,迫使买家退出经营。我作为股东之一(非代表)并不想继续参与经营。
      问题1.对方如果起诉我方违约,我有赔偿责任吗?
      问题2.我如何追回股金?减少损失?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群众甲(江苏)
提问时间:2010-03-27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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