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二年级学生课间玩耍发生意外,学校是否负责任
你好,孩子多大了?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举证责任不一样的。 我的补充: 2012-06-09 12:41
你说情况,监护人恐怕要承担一定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