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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晚交保险问题

单位晚交保险问题 我是2005年进入一所学校,签了一年合同,在合同期满前我怀孕了。学校以合同到期为由不肯与我续签合同,但说可生育后继续上班,在此之前无任何工资,保险。我于2007年3月到学校继续上班至到2012年6月,学校于2008年底才为我投养老,医疗保险,请问我是否可索要2008年之前未交的保险,及生养期间的工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766428……(江苏-泰州)
提问时间:2012-06-07 11:1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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