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毁约金需要交纳么

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毁约金需要交纳么 我与2012年2月24日与广东丰顺县教育局签订了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上约定了服务期限,安家费,毁约金等内容。但是现在我被重庆市忠县环保局公招录取,需要与原单位毁约。但是现在原单位要求交纳毁约金并去现场办理相关手续。但是我至今未接受任何培训,未收的任何培训资料,也未和单位有过任何联系。这种情况需要交纳毁约金么?如何与单位沟通协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eek98……(重庆-北碚)
提问时间:2012-06-05 10:2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