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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房屋买卖纠纷,法官会判决我们继续履行合同吗?

房屋买卖纠纷,法官会判决我们继续履行合同吗? 我与买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补充协议规定如下:
 1、买家需要提供完整的资料;
 2、买家需要在一个星期内付首付款10w元;
 3、买家拒绝购买该房屋
 如果买家违反以上3条,15天内需要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超过15天,卖家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总房价的20%违约金。
 另外在补充协议的最后约定一个月内付剩余首付款30w,但是这30w元并没有约定违约责任。
 买家已经履行上面2条,即提供完整资料,一个星期内付款10w元,但是买家在付款10w元的10天后,不想要此房,以合同中约定家居装修价格过高显失公平为由提出上诉,后期的首付款都没付,上个月开庭后买家看法官不支持他们的诉讼请求,打算更改诉讼请求为继续履行合同,我们这边提出反诉,要求解除合同并支付违约金,但是从合同的违约约定条款来看他们并没有违约.
问题:请问在对方更改诉讼请求为继续履行合同但却没有违反违约所规定的约定,法官会判决让我们继续履行合同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360883……(北京)
提问时间:2012-06-05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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