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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诉讼

两周之后重新鉴定轻微伤,是否可行

两周之后重新鉴定轻微伤,是否可行 我的父亲在5月末被人殴打,医院鉴定结果为轻微伤。——1·头顶部软组织挫伤,2·鼻骨线性骨折,3·上唇软组织挫伤。两周后,派出所建议我们重新做三维立体CT,说如果重新鉴定,构成轻伤的话。此案可以上升为刑事案件。——现在我父亲已经出院,伤情有所愈合。请问现在重新去做检查,是否能准确鉴定伤情?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512185……(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2-06-04 18:45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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