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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胎强生
二胎强生 我儿子是2009强生,2010报的户口,于2011年2月份发放的户口叶,但是今年又通知补交强生费,不补交者一律把儿童户口撤销,是否合法?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鹿葵花(山东)
提问时间:2012-05-30 22:50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常相坤律师
VIP
2012-05-30 23:15
你好,补缴的是社会抚养费吧?这是有法律依据的,但是撤销户口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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