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因为公司变更导致员工收入发生重大变化

因为公司变更导致员工收入发生重大变化 因为集团两个子公司合并,导致我的工作地点发生变化,产生额外的开支,这些开支是否应该由公司承担?我2015年5月与公司(全资外企在中国的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公司在中国无办公地点,于是在家中办公;但是在2016年6月,公司与同属一个集团的另一个苏州子公司合并,要求我搬到苏州办公,每个月我增加了约1/5月工资的开支,请问这些开支是否应该由公司报销?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周钰2017(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7-01-09 11:15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