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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老房子被村委规划给他人造新房,赔偿款为30元一平方,合理吗?

我家的老房子被村委规划给他人造新房,赔偿款为30元一平方,合理吗? 我是杭州富阳一农村村民。我家原有两处老房子,我们拆除一处在原址翻新,还有一处保留(有房产证的),用以存放农具、粮食等用。前不久,村里要求我们拆除老房子,说是把地基批给需要造房子的人,但赔偿是30元一平方米。我想请问法律专家或知情人士:
1.村委有权利把我家的房子给别人造新房吗?
2.30元一平方米的赔偿在2012年符合行情吗?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3.我家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ry(浙江)
提问时间:2012-05-28 15:12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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