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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商银行前台柜员部分还是劳务派遣工的法律咨询

关于工商银行前台柜员部分还是劳务派遣工的法律咨询 新《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工只实用于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工作岗位,而工商银行在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以通过山西安业劳动派遣公司招录的400多名柜员,少的在工行工作了五六年,多的近十年,大多是银行前台业务的主力和骨干,承担着繁重的银行一线业务,但仍然是劳务派遣工的身份,每一至两年与安业公司签一次合同,而08年之后以同等条件招收进来的新柜员则是工行的正式员工,直接与工行签合同,同样的工作岗位,同样的工作内容,同样的付出,不一样的身份待遇,新《合同法》已实施近五年了,部分银行柜员还是劳务派遣工,在工行一线主营岗位工作多年,还是派遣工,这样的用工方式合法吗?符合中有关规定吗?这些一线柜员能否转为银行的正式柜员,与其他柜员一样与工商银行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同等待遇,请求法律指导。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劳务派遣工(山西-太原)
提问时间:2012-05-28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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