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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关于学校在没有任何合约的情况下单方决定医务室承包给校医并强行停发校医工资的问题

关于学校在没有任何合约的情况下单方决定医务室承包给校医并强行停发校医工资的问题 向您咨询一个法律问题:我是学校的校医,正规的事业编制,学校统配,6年前,学校效仿周边县城的学校医务室改革,把我校的医务室也进行改革,把我们三个校医分三个点,都是校园内,让我们自己经营,停发工资,经营收入归个人所有,当时校方拟定了承包合同,我们三人,都没有同意,也没有签字,学校就直接停发了我们的工资,达三年之久,三年期间,我们经营收入很少,不及工资,后经我们多次要求,三年后恢复我们工资。那三年期间,我们一直坚持正常上下班。请问律师,学校这样的做法有法律依据吗?我们想讨回这三年的工资,我们有可依据的法律凭据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393404……(江苏-盐城)
提问时间:2012-05-24 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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