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我向法院起诉能得到经济赔偿吗?
我向法院起诉能得到经济赔偿吗? 我是一名大学生,毕业后自行创业想开一家文具店。在o9年3月份以5800元转下了一间30平的房子,租期到2010年12月31日,2009年6月有一人中意我的房子,提出租房期间,房租全付并交转让金2000元,房子隔开,她二分之一,我二分之一用房,我觉得还好就和她签下了合同,租期从2009年6月到2010年12月31日,她当时把房租交到了2010年3月份。剩余的房租交到2010年年底还有6650元。
由于经营状况不好,2010年3月16日这天如晴天霹雳,她和丈夫准备把东西执意搬走,并说剩下的房租她是不交了,我想坐下来和她协商一下,可是她态度极其不配合,情急之下我报了110,警察过来再围观的群众当中确定了她事先违约,周围的群众纷纷站出来替我说话,他们对她的行为表示愤慨。
事后我也向一些律师咨询我该怎么办,他们说的有种办法:1、协商解决。(已经不可能)2、房子还给房东。(我的经营状况还算良好,里面有好多的东西在,我得接着营业。如果没有到期还房,我也是违约方了,也要付违约责任。)3、按照合同上的付违约责任。(合同上写的违约方付一个月的房租700元,和6650元比相差甚远。)
如果按照第3种办法,我一时之间根本就交不出6650元的房租费用,我挣得钱拿去进货,钱全部变成了货。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向法院起诉,请您告诉我情况会怎样。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杨东(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0-03-20 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