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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帮帮我们 我们于2008年9月把房产证拿去做了抵押,向银行贷了8万10年期的贷款。因最近半年时间没交贷款,银行要提前终止贷款合同,让我们在短期内交出8万元,否则将由银行把房子处理掉。我们肯定是拿不出8万的,如果有8万就不用去贷款了,这套房子有67平是小区房在当地值得37万左右,房内有全家人的户口,并且是全家人唯一的住处,而银行只按15.2万元的价格就要卖掉,我们又没有别的住处,请问这合理吗,我们该怎么办?注:房产证上是父亲的名字,我们一家四口,我家有我父亲母亲我兄弟和我,我兄弟的名字在共有权证上,每个月的还款都是由我兄弟去交,但银行查了说没交。我父亲的工资卡是由我兄弟管理,但他并没去交贷款,导致银行这样对我们,我们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olyh_2……(云南-昆明)
提问时间:2010-03-19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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