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关于进入亳州烟草企业发生的事情

关于进入亳州烟草企业发生的事情 我是06年12月退伍的,家里住在亳州市谯城区,父亲是亳州烟草一名老正式员工,当时好像出来什么法,什么不存在正式工了。 烟草公司09年5月才对我们这40左右烟草员工子女进行了正规考试,地点在 宿州监考中心,有正规的老师监考等。 然后40人只录取前5人,结果我幸运被录取了。后来到2009年11月经过和招聘的大学生一起培训才安排到亳州市利辛县专卖单位,试用期过后,拿的工资和以前的临时工一样的。我想问以下这几个问题!
1,他们按我们是员工退伍子女招聘,结果我们却只是合同工,可合法?
2,我们进行培训时是和照片5个的大学生一起培训的,结果他们试用期拿900,而我们是500,可合法呢?同样是合同工。
3,目前我们每个星期回家时都要自己掏钱坐车,单位不给报销车费,我们一年下来就等于少拿2个月的工资,可合法?
4,大学生虽然不报车费,但他们好像有什么异地探假什么的,而我们没有,可合法?
5,问个业外的问题,同工同酬在《新劳动合同法》标明,为什么现在都没有实现?它不是一个法律么?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446409……(安徽-亳州)
提问时间:2010-03-19 18:01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