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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公司如何与不来上班的怀孕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公司如何与不来上班的怀孕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该员工3月份说自己怀孕时有提供化验单,4月1日口头表示说要请假几天,到了4月23日来补写了4月份(一个月)请假单(无提供病假证明),又到4月27日又来写了份请假单,申请5月1日请到5月15日(也无提供病假证明),现已经5月19日了,公司电话联系多次她,员工都不接。以上情况目前是有4位于她工作的同事做了书面证明的,我们公司迫于无奈想于她解除劳动关系(至今她的社保一直公司负责的),请问需要注意哪些手续?才不违法的于她解除关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Bn5512()
提问时间:2012-05-23 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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