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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经济补偿具备法律效应吗?

这样的经济补偿具备法律效应吗? 本人欠赵永盛2010南洋花园工程款合计人民币一万万九千元整,在2012年5月17日之前付清,逾期不还我吉秋平自愿赔偿赵永盛各项经济损失每天伍百元。(此费用包刮路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楚天1234……(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2-05-20 18:40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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