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关于半成品质量问题引起的纠纷
关于半成品质量问题引起的纠纷 我是做线路板(半成品或者说零部件,本身不具备功能,和其它零部件加工后可产生功能)销售的,2015年7月,销售一批线路板给顾客(产品销售额7000多元),此批线路板经加工后,销售给顾客的顾客后发现质量问题(产品由3个部件组成,每个部件都可能引起产品质量不良,加工过程也可能导致产品性能不良),造成损失30多万。现在顾客一直拖欠着我的货款10多万一直不付。我和顾客之间没有合同,顾客口头下单,我也只有送货单。
问题1:如果我起诉顾客不支付货款,顾客再反诉我质量问题,我胜诉的可能有多大?
问题2:假设确认是我的产品引起的问题,那我该赔偿的是我本身产品的价值?顾客生产产品的价值?还是最终顾客的顾客的最终的损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傅皓洁(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6-12-20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