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前夫2013年离婚,孩子归我,他一直没给孩子拿抚养费,现在孩子上大二了
存在诉讼时效问题。
不可以了。
你好,过时效了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扶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一条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但这一期限并不是绝对的, 该“意见”第二十条同时指出:“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须负担必要抚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不可以了
起诉解决应该不行了,可以协商解决。
如果孩子20周岁以上,就不可以了,超过时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