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住房一套,房产证上写的是我父亲的名字,而我父亲已于98年意外去世,之后我一直与爷爷生活在一起,包括婚后。如今我已另买住房,老房子目前找人在看房,无家人居住,爷爷仍和我一起生活,我想把老房子卖掉,但遭到爷爷的反对,他说这个房子当年新建时主要由他建造,并说以后他有可能回老房子暂时居住(奶奶早已去世),因为我家老房子离他的三个女儿们很近,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是否有权独自处理房子?要在何种情况下我才可以出售老房子?这套房子的继承权到底应该怎样化分?请专业人士给予帮助解答!
房屋的详细情况为:朋友有一套房产,房屋为1-3层营业房,面积共800㎡,营业房后面还有一个院子,土地证有一个,面积为1500㎡,营业房的土地证是包含在1500㎡里面的。 事由:朋友用营业房的房证在银行抵押贷款了100万元,后因为想在银行多贷一点问我借了100万倒贷款,而后贷款没倒出来钱也还不了我,商议后把房产抵给我
律师你好 我在农村有两套住房,由于前几年卖给市区的未转为非农户的人,现在已起诉,一次开庭,对方不同意归还,现法院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在这期间对方以前从未居住,现在搬到此房中居住,进行装修,对我有没有影响,可以把房判给我吗。还需要注意什么 谢谢
购房意向金条款如下:买方向卖方支付3000圆待卖放办理完遗产继承后交易如买方违约扣3000圆如卖放违约双倍返还违约金。日期为5月一日。 现在卖放说办理各种证明点五月末。我不准备买此房产了问意向金能否退回。 (此房产为卖方代卖,如不想买可否要求卖方变更成自己名下房产后交易?)意向金有无时效性?一般多长时间?
房产买卖合同甲方是买家,乙方是卖家,乙方写的是妻子的名字,签名确认是丈夫,请问这个合同有效吗? 以前在一村里买下跟当地村民买下地,然后盖了房子,我的户口都迁到村里了!但是由于没有给当时的村官好处,强迫我们签订房子到40年后归还村里,房子没有房产证,地也没有地契。合同上的甲方是村以前的书记,乙方是我母亲
我是卖方,我爱人不同意卖房(房产证是她一人名字),我有难急用钱。和买方签了一卖房协议,买房违约不按协议付款,我的困难已另想办法解决,已失去卖房初衷。协议有一条款,逾期未付清款我可另卖他人买方无权干涉。此条款符合合同法的第45条附解除条件合同吗?我爱人不同意,我也不想卖了,房子未过户对方违约我可以不卖吗
十年前买了一套房,但是未办理过户,房产面积五十平方,现在想补办过户手续,却发现该房产是由前房东的亲属所赠予,房产证名字为该房东亲属即赠予者名字,现咨询如果要办理过户该由谁交税,是前房东或是现房产所有者,该交多少税,如何办理才能交最少的税,如果现不办理过户以后拆迁,有购房合同和原未过户的房产证,是否有
本人预购买一处网点,但是这处网点开发商说已卖给个人。开发商帮联系的该房主见面。该房主出具的是开发商开给他的三联据,没有开正式发票。但是在谈判中我觉得这个房子是开发商找了个托来卖这处网点(因为我的一个朋友认识开发商,我觉得是不是开发商不想让利太多就找个托说是这房子卖个人了)。我去房产局问过想预约登记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