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记录只是显示,法官问被告他与妻子的关系,原告回答:曾经是,但于2010年11月离婚。并未显示询问债权人是否同意其财产分割协议。被告也未出示财产分割协议。在被告的诱骗下我的代理人,同意放弃对其妻子的追偿责任。只是在执行时,才知道财产全归女方,债务承担人“净身出户”。现在我欲起诉其离婚协议无效,而法院却以调解为由不予立案,我该怎么办?敬请各位律师指导。
女方首先提出离婚,并签署了离婚协议,协议里声明双方无共同财产,无共同债务。离婚半年后,女方又把男方告到法院,要求分割男方的小车,小车是婚姻存续期间买的,女方是否会胜诉
我2003年结婚,在2009年11月9号办理的离婚手续,现在女方打电话威胁起诉重新分割财产。房子是我婚前的,财产我没有,孩子没有,因为我不能生育,性欲低下,这些都在结婚后两年检查才知道的,当初协议离婚书上这样写的,(1.自愿离婚2.无房子 无财产3.无子女4.无其他纠纷)压的手印,签字,也很平静。现在我该咋办
在政府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财产分割明确,房产局不认可怎么办?
我于2008年5月与前妻在政府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协议中房产归我,我给对方14万(当时此房估价28万),因为此房产登记证只有我一个人,没有共有人,无需过户。当时就没有去房产部门注册,也不知道需要办什么手续,现今(2012年3月)我想卖掉此房,换一个低点的楼层,房产局不与办理,说是只认法院判决的离婚,不认可协议离
于2011年1月协议离婚至今。由于当时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我选择了小部分财产,男方对孩子不理不问的,离婚协议上就孩子的生活费问题是每半年付一次,也就是一月一号和六月一号。可是2011年的生活费都是到年底了多方面要求才拿的。今年的上半年的又一直不管。由于孩子是给着我照理说我应该多分财产,所以我想咨询一下都离婚了一
因前夫外遇,妹妹与前夫感情破裂,协议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妹妹一次性给与男方5万元,一套双方名下的房产归妹妹所有。离婚后妹妹已经履行协议给与男方5万元,但男方拒绝履行房产的过户手续。请问妹妹是否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协议?从离婚之日起在多长的时间内提出申请有效?如果超过该时段,法律上是否还支持协议的有效性和
2002年夫妻离婚,男方当时为还1万五的债务协议书上写的是离婚后拿一万五的现金,房产和女儿的抚养权归女方,但产权到2012年都没有更改过,房子的贷款也是由男方的公积金在扣,女方也有现金还贷款,因为现在的房价飞涨,男方当时等于净身出户,现在没房没保障,想要相应的财产分割,是否可以,如果可以分割,男方可以得到多
我们夫妻因感情不和而离婚,协议房产归女方所有,而房权证的名字是男方的,男方不同意把房产证的名字更改成女方的名字,请问不更改名字能行吗?要想更改成女方的名字,需要什么手续?有什么手续费用吗?需要男方签字吗?
我们夫妻因感情不和而离婚,协议房产归女方所有,而房权证的名字是男方的,男方不同意把房产证的名字更改成女方的名字,请问不更改名字能行吗?要想更改成女方的名字,需要什么手续?有什么手续费用吗?需要男方签字吗?
我朋友今年2月份和妻子协议离婚,今年5月份发现前妻已经重新结婚,并且6月份要生小孩了。离婚时财产都给了前妻,前妻也隐瞒了肚里孩子的事,由于两人好久没在一起生活,孩子不是我朋友的,只是离婚时我朋友并不知道孩子的事。所以我朋友现在想重新起诉进行财产分割,不知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