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自愿离婚并且没用共同财产, 由子女抚养权产生的财产纠纷,女方要求男方支付十万元作为子女抚养权,监护权之条件。 求协助。
离婚协议中对房屋所有权和孩子抚养问题是这样定义的: 男女双方共同购置的一套房产同女方和孩子共同所有,女方占25%, 孩子占75%. 孩子上大学期间的费用可以由卖房产的75%支付。 男女双方都已再婚,女方提出房子过户,不卖房子,要求上大学费 用一人一半,由于男方现在因无能力支付孩子上大学的费用,不同 意过户,
离婚协议上孩子抚养权归女方,女方给男方2万元的补偿金,其中2万元的补偿金不一次性给付,从男方给孩子的抚养费每月500元扣除,一直到使用完2万元为止,但在17个月后,考虑到孩子上学的问题双方变更了抚养权,抚养权归男方了,同时男方又起诉女方未按照离婚协议上的规定,支付他补偿金2万元,现在希望能一次行支付,请问,
律师:你好!我们于2009年2月协议并登记离婚,当时是为了她规避债务的假离婚,是好意,协议书很简单:主要是房子等一切财产全归她,债务全部归我,离后我们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直至2011年5月她假戏真做,才发现自已上当受骗,中了她事先的预谋,给我造成了很大的财产损失和精神伤害。现在我不知昨办,好比一只迷途的
复婚又离婚,新的离婚协议没有包含前面协议内容,我可以维权吗?
我是江西省南昌市人,08年5月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配是有个贮藏间的权力,09年9月复婚了,10年11月还是协议离婚了,当时认为那个08年有贮藏间的权力,在新协议中未加任何说明,请问我还有对贮藏间的权力吗,这个对我很重要,我想起诉,我怎么做
协议离婚时有一块地皮归他,但是现在住的一套房只是口头承诺是给我,协议里没有说明现住这套房的事。可是现在他又变卦要卖这套房用来还账,现在我该怎么办?
甲乙双方协议离婚,约定;此房系夫妻共有。各占50%产权。后来由于种种原因,双方又签订一协议,约定;共有权人甲方无偿将其产权过户给乙方。现房产未过户。乙方现在提起诉讼,要求执行后一协议。请问,甲方可以撤销后一协议吗
我和我前夫是协议离婚的,协议是我的女儿给我的前夫抚养到十八周岁,我把房产的一半权作为抚养费贴给他。现在我的前夫说房子是结婚前的一年就建的,说是他是婚前财产,让我再贴他抚养费,不然就不肯孩子和我联系。你说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