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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协议中房屋过户和孩子抚养问题纠纷

离婚协议中房屋过户和孩子抚养问题纠纷 离婚协议中对房屋所有权和孩子抚养问题是这样定义的:
男女双方共同购置的一套房产同女方和孩子共同所有,女方占25%,
孩子占75%.
孩子上大学期间的费用可以由卖房产的75%支付。
男女双方都已再婚,女方提出房子过户,不卖房子,要求上大学费
用一人一半,由于男方现在因无能力支付孩子上大学的费用,不同
意过户,要求卖房,女方将男方告上法庭。
男方也同意过户,但需要做出书面承诺,孩子大学费用由女方负责。
请问男方有胜诉的可能吗?
现在女方请了两个律师,男方一个律师都没请。
男方应该抓住哪几点答辩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咪咪sofa(湖北)
提问时间:2009-07-06 09:46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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