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民宅, 有国有土地使用证(黄皮的) 无准建证和房产证 证上的用途为:住宅 使用权类型为:划拨 想请问拆迁时能得到合理赔偿吗? 如果能,赔偿时和两证齐全的房屋标准相同吗?
我家在拆迁范围之内,由于房子仅有三百多平(住宅,有产权证),土地约有一千五百多平,请问土地能否得到补偿,及有何依据。谢谢您!
我门家的人都没有正式的工作也没有田没地这房子是我老爸留下的现在开发商利用政府要我的地和房子我可以要求要什么要原来的地可以吗要钱又可以要多少还可以要什么
我现购买有一套二手房,现可能拆迁,但是楼房是学校的房改房,土地为划拨用地,房产证一通过房管局过户到我的名下,以下证,但无土地使用证,只有一个土地大证。请问,如拆迁可以得到正常的补偿吗?可以得到房屋置换补偿的权利吗?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吗?
1 请问国有划拨的土地能否进行抵押,有无相关的法律可遵循,2 在企业清算时,国有划拨的土地能否计入清算财产中进行分配,有无相关的法律可遵循
土地性质,国有划拨土地。 并且 地上建筑 有房产证 。 这种情况下,能否办理 个人 对 个人 抵押担保手续。 是否受法律保护。
律师朋友:您好!我家处于无锡市高铁商务区(安镇)碧桂园2期地块,政府将这块地在2010年转让,并转为过有土地。拆迁过程中,我们没有看见任何合法拆迁手续文件,现在还有剩下的拆迁户约10户。其争论的焦点在于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的补偿问题。政府还是用以前的锡山区73号拆迁文件补偿,差距极大。但是拆迁户认为要市场化补
律师朋友:您好!我家处于无锡市高铁商务区(安镇)碧桂园2期地块,政府将这块地在2010年转让,并转为过有土地。拆迁过程中,我们没有看见任何合法拆迁手续文件,现在还有剩下的拆迁户约10户。其争论的焦点在于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的补偿问题。政府还是用以前的锡山区73号拆迁文件补偿,差距极大。但是拆迁户认为要市场化补
国有划拨土地转让、出租、抵押需要政府批准,否则根据最高院2005年8月1日生效的司法解释规定,在起诉前没有取得批准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但是国有划拨土地以及其地上物作为出资,与另一方(出现金)合资成立新公司,该合资经营协议是否受制于该司法解释,有没有相应案例?急求高人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