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公司的采购,因老板与老板娘不合,常在办公室等地吵甚至是动手打骂,办公室内的文员纷纷离职,今年年初至现在,只有我一个人在做,上月我填写了离职申请表,老板娘(公司法人)签字,4月30就到期,但是4月30的时候,老板拒绝支付我在职期的薪资,即3月及4月2个月的薪资,现他要求我在继续上班15天,否则按旷工处理,我拒绝了,劳动局可以帮我讨回薪资吗?法律在这方面是否有专门的条款规定?
我的驾照没有及时换证,在超过有效期19天后发生交通事故。因为是同责,被快速理赔中心定为各自的保险公司自赔。但是保险公司认为出事当天驾照是过期的。所以 不予赔付。请问律师 保险公司可否拒绝理赔。
老师:您好!我向您咨询,我于2005年在山西省药品检验所实习。因为我在中药材真伪鉴别和仪器方面精通。当时临汾市药品检验所也特别缺中药材真伪鉴别和仪器方面精通的工作人员。经省药检所老师的推荐2006年3月我去临汾市药品检验所工作。当时那边还空有10个编制。2006年还没有实行逢进必考的制度。我的就业协议书分别盖了(
被告为原告做胆结石手术时严重失误,将胆结石掉入腹腔和切口内封闭,造成严重化脓感染未及时处理,几乎死亡,后转院动第二次手术造成8级伤残,医疗事故鉴定因被告资料做假被中止鉴定,过错鉴定为被告负百分之百责任,以人身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现已由法院主持调解,但调解依据是按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规定:医疗事故和过错
在湖北通城正在兴建一个经济开发区,因是农村涉及到老百姓迁祖坟,在开发区的安排下,因我父亲辈份较高被堂哥家邀请去协助迁坟,但在迁坟过程中发生意外,导致我父亲右腿骨折、骨裂等伤害,先正在武汉治疗。 目前是开发区出了两万多的医疗费用,已进行一次手术,还需要进行二次、三次及四次手术,而且后面的费用会比较高。
我在2011年5月进入某厂工作。未与该厂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在2011年7月时,因家里发生急事,需要回家处理。所以向该厂提出辞职要求,在经的老板同意后,并按照老板说的把7月干完后才正式离职。离职后,该厂却拒绝马上支付我工资,让我在8月底或者9月初去领取。还要扣除我300元的学徒费。该厂这样做合法吗?我能否要求该厂立即
2008年买期房签订了合同,未按时交付房子,现在还要涨价,如果想诉诸法律手段,能维持合同买到房子吗?
2008年在太原买的期房,按照合同先付了14万首付,合同上说2009年底交房,但种种原因没有施工结束,现在开发商单方要求每平米涨价1000元,违反了当时的合同规定,合同约定如果房屋的面积增减也须按照当时的房价多退少补,现在反而开放商违约,而且态度强硬,威胁要解除合同把房子卖掉,3年间,多次与开发商联系补交剩余房款
单位不给开离职证明,请问一下,如果办一个假的离职证明,这个如果被知道会触犯到法律吗
单位不给开离职证明,请问一下,如果办一个假的离职证明,这个如果被知道会触犯到法律吗 如果违法,一般会被判什么罪?会不会拘留之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