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认识的人强行侮辱,之后发现得妇科病,去报案。但侵害人怕担刑事责任死不认帐。提交过去的证据不够充分一直没立案。感觉派出所人在袒护他。去过N次都不积极办案。后来派出所让我们自行调解。在派出所写了调解协议他给我几千块钱让我治病。让我保证以后不再追究他任何法律责任。以前的事一笔勾消。如果违反此协议我愿负一法律责任。我只不过是想多留个证据才签协议从没想过放过他对我的侮辱行为。很恨他。请问:一、我以前提前派出所的证据他若以已经和解为由把那些证据和笔录拿走或者看下。派出所有权利给他吗?如果给了是否失职。二、现在已经调解了我以前做的两次笔录派出所会怎样处理。是马上消毁还是有什么规定要保留一段时间。会保留多久?三、我有权要回笔录吗?四、如果我想让派出所把当时调解时的录像提供给我做证据可以吗?因为当时派出所人说让他给我些钱时同他说我提供了不少证据。对他不利还是让他给我钱解决比较好。而且他写协议时还同派出所人说协议上不能写是因为强碰我才使我得的病。那样协议对我来说就是证据了。说写别的无关紧张的事。派出所人同意了。这样的录像算是他强行侮辱我的证据吗?
我于5月4日 向当地派出所报案 到现在已经快一个月了,案子一押在押. 有谁能告诉我 我要往上报应该采取什么途径
熟人盗窃电脑、移动硬盘、数码相机并卡取现金案件,已经在派出所报案,公安已提取盗窃证据,但是,还没有抓
熟人盗窃电脑、移动硬盘、数码相机并卡取现金案件,涉案金额在1万左右。 已经在派出所报案,公安已在银行提取盗窃证据,但还没有抓到人,这个案件已经有三个月的时间了,因为报案后公安局在银行已经提取了证据,也让我我去公安局确认了提取的视频监控,他们说确认后要抓人,叫我一直等他们的消息。 但是快三个月
去年11月夫妻俩吵架,女方带人到男方家打闹,无奈男方报警,双方被带入派出所询问,并做了笔录。目前男方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去派出所提取笔录做证据被告知没做笔录,求助各位大人我该怎么做
法院要派出所提供证据,派出所说卷宗没有了,照片曝光丢失了,我该怎办?
我在乡商贸中心租了一间房子做生意,租期未到期,房东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子卖掉了。我在那个房子做了10来年了,来个新房东让我搬走,而且态度蛮横。我为了维权,我请了律师,将原房东告上法庭。原房东见势不好,要求我撤诉,并答应房子不卖了,如果要卖的话,由我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我撤了诉。可是到了2010年5月18
派出所9月23日让我看肇事者由派出所8月18日开的、医生9月7日签的“诊断说明书”,警官说是8月18日医院看的伤。9月23日尚未作法医鉴定。我方受害人已于9月5日经法检,9月20日拿到公安局9月13日法医签的“**损伤检验文证鉴定书”,鉴定为轻微伤。我疑为肇事者作假,尚需这些材料,我要复印,派出所有权拒绝吗?
认识一已婚男二年曾被他的好话骗跟他交往几个月后不幸怀孕。但他连做人流的钱都不肯付。一年多前在一次吵架后曾在大街上打我报警后他不承认。因为害怕影响太大自己家里人知道就没深究。怀孕影响到以后生育又被他打心生怨恨。在那之后同他也有联系但不再有亲密关系。心里恨他但还是尽量同他表现友好。曾给过我几次钱一千多吧
被认识的人强行侮辱,之后发现得妇科病,去报案。但侵害人怕担刑事责任死不认帐。提交过去的证据不够充分一直没立案。感觉派出所人在袒护他。去过N次都不积极办案。后来派出所让我们自行调解。在派出所写了调解协议他给我几千块钱让我治病。让我保证以后不再追究他任何法律责任。以前的事一笔勾消。如果违反此协议我愿负一
被一个我恨的男人强行侮辱后来发现得妇科病。之前认识他二年虽然一直联系着但我一直恨他。一直想找出他同别的女人私通好去单位检举他。。因为他以前打我还玩弄我感情。在他碰我前一个月我们就发生过激烈的争吵。当时骂得很凶。后来他是想报复我才强行侮辱了我。我报案。但派出所说我们以前曾经好过不立案。也说我证据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