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原告分得房屋A一套,被告得房屋B及汽车一台及所有家庭储蓄。 4个月后,原告忽然想起对A房仍没有产权,实际上不具有处分权。该房系2003年单位调整给居住,至今没有办理过户,期间除了水电暖费用再没交过任何钱。因当时参加调整的有许多户,单位原计划统一处理,但原房主2004年办理了产权证。 原告认为A房不属于共同财产,以重大误解、协议显失公平为由,请求法院撤销协议、重新分割财产。 然而法院以“房屋涉及内部分配问题不属于受理范围”为由,裁定驳回起诉。 请问:原告并无要求解决与原房主或单位之间的矛盾,法院的这个理由正确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父母把为一套老房子赠与给子女 房产证上是被赠与子女一人的名字 该房屋会成为子女的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赠与和婚后赠与有本质区别吗 还是说婚前赠与和婚后赠与都没有关系 只要在赠与公证的时候写明该房屋赠与只作为被赠与子女一人所有不作为夫妻共同所有就行了 如果房子涉及拆迁 开发商赔付的安置房会变成为夫妻共有吗
你好。 我跟我老婆准备离婚,婚前一起买了个房子,她出了少部分首付,大部分首付和按揭都是我付的。现在因为感情问题准备离婚,房子现在还没交付。我们达成意向,我把她付的那部分首付款退给她,房子归我即可。请问在离婚时如何公正这个情况,到什么单位去办理公正,需要什么手续?谢谢! 请问说到公证处公证即可,想请问
客厅一侧板面比另一侧倾斜2至3公分,请问这个问题属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吗?
交房至今二个余月,正在装修过程中,发现客厅一侧板面比另一侧倾斜2至3公分,请问这个问题属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吗?装修费用己投入4万左右,可要求退房或赔偿吗?
您好,我想咨询关于房产的事情,我父亲在我母亲去世后再婚,已结婚登记(2003年)。男女双方各有房产(都是婚前财产),但女方与我父亲结婚登记后,把自己的房产变卖,房款交与她的儿子。然 后两人一直在我父亲的房子里住到现在。婚后他们签定了一份协议,表明二人房产及其他婚前婚后均为自己所有互不侵犯。再婚1年后,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由于突然得知房屋属于待拆范围而引起的纠纷问题
本人于今年1月3日,通过地产中介公司与房屋购买者李某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并于当天,乙方李某支付了购房定金5000元给我。 本次约定的房屋总售价为355000元,当时合同中规定的付款方式为公积金贷款方式,就是先付一部分钱给我,乙方先去房产局将该房屋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到他名下,然后再用该房屋进行公积金抵押贷款
我是大连旅顺的回迁户,在房子回迁看房时,有北向房可选(完全无南向)开发商当时承诺要北向房的回迁户每处减免五万房款(并有一份书面文字,意思大概是我选择北向房,开发商自给予我五万元以后我将不追究朝向问题),但当时开发商要求我先交全款,回头再找五万,说是为了会计做账用,但交完全款住进去后,现在快一年了,无
祖上有个房子,房契上的名字是爷爷,还有爷爷的父母,这三个人,这三个人都已经过世了,爷爷还有几个兄妹,现在房子要拆迁,这个房子会怎么分配呢?
父母过世,子女四人,父母过世后姐妹同意把房子过户给了弟弟,房是公房,未房改,当时在房产局写的同意过户给弟弟,就这样过户成功,未在公证处作放弃遗产的公正.现在房子拆迁,拆迁款在弟弟名下,请问姐妹还有没有房拆迁款的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