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房东签订了一年的合同,但是现在想提前两个半月退租。我提前一个月通知了她。她以我属于毁约为由,说如果我搬走前无法找到新租客就要罚我一个月的押金。如果通过中介找到新租客,就要我出中介费。我想咨询这样合理吗?我本来以为合同上有写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就没什么,但是重新看过合同后发现并没有这一条。这种情况下我应该怎么处理?ps:当时签合同时没通过中介公司,是我们自己私下拟合同签的。
我租的是步行街的店铺,当时是从二手房东转让过来的,当时转让的时候说是使用权三年,但是合同没有明确写明说使用权三年,三年以后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续租和优先租凭权合同上也有这俩天,现在就是我这一期的房租日期是2010,12月21止合同上签定的是如果要续租必须提前俩个月跟二手房东商量。可是12月27号的时候二手房东突然
因为自己没有经验,生意不是很好,再加上其他私人原因,就把门面转让了。转让之前告诉了房东了的,新租客是我找来的,直接和房东签的租赁合同!现在的问题是,我还有5个月房租,共计7250元和3000元保证金在房东那里,和他说了N多好话,他不愿退!说什么合同上没有写提前终止合同要退钱给我,市场里面也没这个规矩!我现在准
我是今年2.22号租房的,签的合同期限为1年,房租是半年一交的,现在因为工作问题,没有办法在租下去了,押金交的是1000房租已经交了4200请问我可以现在像房东协商要求退回房租和押金吗?怎么跟他协商最好呢?
我是一名租房户。我在立水桥租了一套房子。合同时间是2010年2月到2011年2月。当时也是说不住了可以转租。可我们现在要转租了 。中介却说转租合同费用1500元。我以前签转租合同最多200元。这个中介公司太不合理了。叫永盛地产。我应该怎么办 。去哪里投诉举报
我是去年从比人手中转下房东的门面,并且也签订了一年的合同,并和房东说好,如果我想做的话,我有优先续租权,但是现在合同到期,房东却说要收回门面给自己的什么老弟做别的什么,但是我却想继续签下合同,请问我有没有权利进行续租并且签订合同。
本人跟房东签订3年租房合同,合同上写 租金在租金到期日前15天支付。但我每次都不是很准时,基本会在租金到期日或者前1-2天支付。这样算违约吗? 房东说我这样也叫违约,要我支付违约金,这个合理吗?
2011年11月20日本人给房东1000元订金,收条内容为:今收租房订金一千元整,房租费每年三万零八佰元整,另外,转让费贰万元整,共计肆万玖八佰元整,租期从11年11月23日开始。签名 日期2011-11-20 现在因广告费和房檐漏水问题协商不下来的,房东不还给我订金的,以上这样的收条订金能拿回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