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江西南昌的个体工商户,去年新租了店铺,可今天却收到南昌市国土资源局的土地收益征收通知,通知上写到土地收益每月750,共计2年,应缴纳18000元,收到通知后我将通知给房东,房东却说让我自己去缴纳这个费用,我想问下,这个合理吗?
可是在合同中有这样一条,如有租赁税由乙方承担,那照这样说,不是要由我承担了吗?
九二年我单位征用了一块土地供单位几户职工(土地为划拨性质 有当地土地局的批复文件 文件上也标明了几户职工的姓名)建房使用。前几年门前道路扩宽,我的住宅被道路占用了一米的空间,住宅成了临街门面,土地局的工作人员过来说我改变了土地使用性质,住宅用地已经改变为商业用地,让我去土地局缴纳费用.在我咨询缴纳什么
九二年我单位征用了一块土地供单位几户职工(土地为划拨性质 有当地土地局的批复文件 文件上也标明了几户职工的姓名)建房使用。前几年门前道路扩宽,我的住宅被道路占用了一米的空间,住宅成了临街门面,现在我拆了旧房建临街门面房,还没有建好,土地局的工作人员过来说我改变了土地使用性质,住宅用地已经改变为商业用地
请问一个问题.现在要买一个房改房,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是合一的.现在的土地使用性质是划拨国有土地,请问这样的房子可以购买吗?买后土地证可以过户吗?过户是否需要交纳什么土地使用费用?土地证过户后土地使用性质发生变化吗?是还是划拨土地,还是改为出让了?如果以后拆迁的话,这样的房子可以享受和商品房一样的补偿吗?
村里有四户人家,一家为母亲(瘫痪在床),其余三家为三个儿子,其中二儿在市里打工,三儿在家务农,幺儿在外经商。其母由三个儿子共同赡养。四户都各有自己的承包地,其中母亲的土地实际上由三儿在耕种。 现在一公司到村里向村民租地,幺儿要把母亲的土地全部租给这个公司。但母亲不愿将土地出租,而是平分三份分别给
如果有关单位擅自将部分“用于办公用途的无偿划拨土地”用于建设员工住宅(无房产证),这样的住房是否受法律保护,以后国家收回是否有相关赔偿,如果再转让买进是否依然受法律保护,享受赔偿?谢谢
一、如何维护农民出租集体耕地的权益; 二、如何签署农村集体土地才算合法; 三、土地出租年限30年能不能在合同上规定自动续签年限; 四、农村集体耕种土地被非法出租农民如何争取合法权益 五、农村集体耕种土地出租合同如何规定租借双方义务与 利益
1 请问国有划拨的土地能否进行抵押,有无相关的法律可遵循,2 在企业清算时,国有划拨的土地能否计入清算财产中进行分配,有无相关的法律可遵循
律师先生/女士: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土地租用合同方面的事情,我家在未和家人商量的情况下将家里的一片大约七亩的土地出租给他人,但是因为其它家里人觉得合同定下的出租价格及内部部分条款并不合理及漏洞,作为其家庭成员是否可以提出更改合同,合同签约为我父亲仅代表他本人签下的。 期望能得到相关方面
你好 律师朋友 我家在我3岁时从一个嘎查搬到另一个嘎查(当时应该是1986) 我跟我父母都是农村户口 但现在半亩地都没有 都是承包别人地 家境比较穷苦 父母岁数都很大了 我也30了 说媳妇都困难 如果找原先的嘎查的话 能要回土地吗 ?国家最近几年给的惠民政策 能享受吗 ?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