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2亩承包地种树种了10多年了,当时跟书记达成的口头协议没有书面手续。现在的书记私下把我家的承包地当成宅基地卖给他人,现在还要伐我的树。我现在该怎么办?
如果村里伐我家的树,是否犯法?
男方在孩子4岁的时候就抛弃母女俩,过了二十年后,孩子的母亲想去男方那要自己和女儿的种植地的钱,这二十年间,双方没有任何联系,那女方能要出钱吗,去要钱是否合理合法。
大概三十年前我公司设分店在附近村里买了一块土地,这块土地是在两个人的手里买的,分别是村委会和第二组居民的,三方人都在,并写有字据,三方签字画押,后来因原单位效益不好,就将这块地拍卖,我就将其买下,现第二居民组向我索要土地,我该怎么办
比如说在农村征收土地,征收时在该土地上种植有橘树,那么就橘树而言要怎么赔偿??橘树的赔偿是否要按橘树是否投产而定?求解,越详细越好。
7年前 我们因种地维持不了生活 父亲没办法带领我们出外地打工放弃了土地耕种 到时就扔到了队里 但是这几年父亲年迈想要回土地 但是乡里说是没了我们家的户头 但是我的户口一直没动也迁走 那时候我们是签了二龙承包合同的 请问我这种情况还能要回来吗 应该找什么地方
我爱人是外省的,结婚时户口迁入,她娘家的口粮地已经被当地收回,可是在我这没有分配到土地,两个孩子也是按指标生育的,也没有分配到土地,我哥、我姐10年前分配到了土地,可是现在我哥大学毕业后有了工作单位户口留在了安庆,我姐姐户口也在多年前买到了安庆,现在嫁到了外省,但户口还是在安庆,我们村里的人却认为我哥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如果说农民在自己的农用地里搞个小型养殖场的话,咱山东对这方面是什么态度?扶持还是不允许啊?如果养殖场已经建起来了,土地局要强行拆除怎么办?毕竟钱已经投进去,有什么办法能挽回损失啊。
你好,我是永顺县人,我们组三十年前分过一次地,是因为我的奶奶和妈妈去世而村书记家又适逢添丁进口。三十年过去了,有的人家有种不完的地,而我一个人1.15亩田却要养活两个女儿和妻子共四口,我想知道,我要怎样才能分到田地?
村里的土地被开发商占用,队长拿钱给队里的人分。18户是有土地的,其余50多人在国外,他们的土地10多年前就被国家占用,并且给了补偿款,现在队长要分18户土地的钱按照10多年前的价格分给18户,剩余的钱所有人平均分,这样合理吗?
我和前夫离婚姻10多年,去年因为村里有动迁的土地了,今年前夫把属于我的土地自做主张不给我,(农村的地是95年分配的,当时是三十年不变,那时我们没有离婚),我和现在的丈夫登记了,同在一个村,2011年12月属于现在丈夫的土地动迁了,土地是属于三口人的,我只留了一个人的地钱,把多余的钱给了现任丈夫的前期和他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