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学法律的,解决一下甲市居民陈某在乙市出差期间被乙市公安局误认为盲流收容遣送至丙市
甲市居民陈某在乙市出差期间被乙市公安局误认为盲流收容遣送至丙市。乙市地方性法规规定,对收容遣送不服提起诉讼的人须先申请行政复议。陈某决定向甲市法院起诉,甲市法院应按下列哪个选项处理?( )。 a.受理此案 b.裁定不予受理并告知陈某先向乙市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c.移送乙市法院管辖 d.移送丙市法院管辖 选A的人的观点:1、 特殊地域管辖 《行政诉讼法》第18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1)地方性法规无权对诉讼活动制定规范,因此乙市“对收容遣送不服提起诉讼的人须先申请行政复议”是越权立法,该法规无效。 (2)《行政诉讼法》第7条属于一般规定,即适用所有行政案件的诉讼管辖。但该法第十八条规定“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条是对“限制人身自由”类的行政诉讼作出的特别规定,法律的适用规则是“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 因此,甲市法院应按《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受理此案。 选B的观点: (1)“收容遣送”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如果欲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甲市、乙市的人民法院均有权对此管辖,但丙市既非原告所在地(注意“收容遣送至丙市”意味着是在丙市放人的,丙市并非严格意义上的“被限制人身自由地”),又非被告所在地,所以丙市人民法院无管辖权。据此,如果该案件依法进入行政诉讼,由于甲市人民法院有管辖权,因此不能移送其他人民法院,何况丙市人民法院无管辖权,因此C、D两选项肯定错误,不应选。 (2)“复议前置”(即“复议必经”)的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行政复议法第十九条,法律、法规都可以规定。“法规”,在立法法上,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经济特区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属于自治法规,也是一种法规。因此,本题中乙市地方性法规规定“对收容遣送不服提起诉讼的人须先申请行政复议”是合法的,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3)甲市人民法院在审查起诉时,是否应当适用乙市地方性法规呢?也就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是否应当接受外地地方性法规的约束。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本题中的行政案件发生在乙市,因此,乙市的地方性法规应当适用于这个案件,而不管这个案件在哪个地方的人民法院审理。 (4)既然乙市的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题的行政案件,那么这个地方性法规“复议前置”的规定就应当遵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4条第七项,甲市法院应当采取B选项的处理方式。
A叔叔给我家看房子,不知道什么原因B把我家房子咋了,可B他家自己人说B是精神病。。。这样A叔叔到他家说理,觉得至少应该赔张桌子椅子什么的,可B家人不但不理还动手打A叔叔,现在A叔叔已经住院。并报案了。明天爸爸和我们过去看A叔叔, 请问这样的事情应该怎样解决?要到公安局是吗》都需要哪些程序呢?
职工被公安局逮捕,在审理期间尚未判决,企业用不用发工资或生活费?
我们有职工因故被公安局逮捕,现正在审理期间,尚未判决,这种情况下,做为企业用不用发工资或生活费,或者生活补贴?
职工被公安局逮捕,在审理期间尚未判决,企业用不用发工资或生活费?
我们有职工因故被公安局逮捕,现正在审理期间,尚未判决,这种情况下,做为企业用不用发工资或生活费,或者生活补贴?
因为别人酒后滋事,我弟弟还手时把人打成了轻伤。现经过公安局协商处理已经解决了,并和对方签订了协议书,决定不追究我弟弟的刑事责任。 请问下这样会留下案底吗?对我弟弟以后出国留学,考公务员之类的会不会有影响?
公安局有关系就这样吗?镇派出所调查询问期间最多拘留多少时间?
母亲在家开了个小超市,几个月前有位顾客到我家购买了一件小玩具,昨日又来我家换,说有个地方坏了,我母亲说都已经过去几个月了,我要咨询一下厂家看看能不能给你换,但是这位顾客不同意非要求我母亲给她换,说话也不留情,最后导致和我母亲发生了肢体冲突,我母亲的手被她弄伤,后来被邻居劝开,我妹妹和我姐姐回家后,看
去年九月我弟伙同他人致人重伤,但我弟不是主犯,是从犯,民事赔偿我们已经赔付,与受害人家属达成调解协议,前段时间人民检察院送来委托书,请问具体还得多久?
13岁初2的学生跟着同学去偷窃,结果他只是在外面(因为看到是自己姑姑家就没有进去),前几次作案该小孩都没有参加,被抓后,公安局要求每个家长交1000元就算解决,并且不会存档。并且到此为止那些小孩都已经被公安局拘留了24小时左后了,还没有放人。公安局这样做合理吗?法律上规定不是说未满16岁的小孩犯罪小,公安局是
和邻居互殴,对方先动手,但是对方鼻骨骨折(轻伤),我在取保期间在检察院协商解决了,公安会直诉吗?
和邻居互殴,对方先动手,但是对方鼻骨骨折(轻伤),我在取保期间在检察院协商解决了(赔偿了35000),对方也不追究我的刑事和民事责任了,但是派出所把案子送起诉科了,给我发了个告知。派出所还会直接起诉我吗?真郁闷死了,钱赔这么多还没完。。。 检察院在协商的时候是说,采取个什么措施就不起诉了,具体啥措施我没听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