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懂法的专家您们好!我是一个农民,最近一个煤矿企业进驻我村,经村委空头承诺一个月以后赔偿,在未经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已实质性使用我们的耕地,这种行为是否合法?我们应该如何去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请各位有识之士出处主意,静候各位的金点子!非常感谢!
问题是这样:本村的集体土地卖给别人集资建小区,(其中有本村的干部)而该块地没有取得土地住宅使用权,国土局开罚了处理文件,而在大家不知情的情况下,村干部让未参加集资建房的人签了名,接受了处罚,事后大家才知道,请问这种情况高怎么做
2010年大屯镇良田3000余亩官商勾结非法占用土地3000余亩还打伤村民,让我们觉得这天下还有天理吗,上千农民抗议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民的举报投诉不重视。云南省个旧市大屯镇政府强行填土征用农民农田土地3000多亩高价卖给开发商开发高尔夫球场房地产谋取暴利,我们农民已在各大网站电话投诉举报了数十次依然没有有关部门重视调
具体情况:当事人汪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在某镇将本村村民组集体土地私下向村民购买约1亩桑园地。在其农用地上挖砂牟利。2011年8月县国土局根据群众举报调查取证。经现场勘测,其采挖砂坑面积达1750.39平方,深约5米,已形成水塘。 分歧:办案人员在办理过程中对汪某的行为认定产生分歧:一种意见认为汪某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
本地居民非法占用公共土地然后再与开发商合作建的房子可以买吗?
如果购买了有没有什么保障?,以后迁拆会不会什么都没有了?如果买了可以有什么补救或签订什么协议保障自己啊?开发商说可以签订三方协议等于就是占地人+开发商+购买者的协议,但是这有用嘛?有没有法律保障啊?
几年前我爸爸卖了一块地给比人,这块地是我们农村自己小队的集体地,当初这块地是没有任何证的,只有我爸爸和他签的一张协议书。但是这块地我和妈妈都有份,我们都没有签。他就在那块地上起房子了。现在我们小队卖了我们别的地用那些钱帮卖给那个人起房子的那块地办了房产证,但是房产证还是我爸爸的名字,因为是集体地,根
一:A先生在某地农村开发了一处商品房,盖房子的地方土地使用正常,因A先生是当地人跟村里的买房人都很熟悉,于是应他们的强烈要求给他们每家都加了一个院子,但院子的土地使用时非法的,且院子不包括在他们购买的房屋内,买房人只付给A先生房子的钱但没给院子钱,现在因为土地是非法占用,所以现在A先生要将院子拆掉还原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