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以个人身份接下了一个门面的装饰改造工程,与其妻子徐某一起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因使用了有安全隐患的工具,导致徐某左手粉碎性骨折,医疗结束后只能恢复60%左右。两人误工20多天。门面老板结了医疗费,并提走X光底片,欲就此了结此事。请问此次事故中门面老板还应该负何种赔偿责任,如何赔偿?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年初我召集了几个民间建筑工人到同村的朋友家帮忙修筑房屋,有一个工人不慎从屋架上摔下导致大腿和 手臂 摔伤。在经治疗后伤者和雇主达成私下口头协议,由雇主支付800元医疗费 ,我支付400元医疗费后,伤者愈后若有任何后遗症都由他自己承担 ,但现在伤者反悔要告雇主和我,请问我需要承担什么样的
我家3月份盖自建房时,因门前有棵树,在粉刷外墙时,突然来阵风,一瓦工不慎跌伤手腕{挫位},经过包扎和固定现在以基本愈合。当时我房子是承包给包工头的{包工不包料},现在包工头带着受伤瓦工到我家要求赔偿,请问这种情况下,我是否应该承受责任?如果承受责任的话,大概占几成?我想公了,{包工头想私了}因为他们的要求
舞钢市法院在审理期间不采纳证据、故意不让证人出庭、在审理前二十分钟打电话说有事不开庭。在后来开庭时只有审判长和速记员二人.原告只提供打款小票别的什么都不知道、被告问打款的 用途、原告说以后再提供、就这样定了案。到二审时也是审判长和速记员二人、证人在外面等、审判长说一审有了、不需要证人了、就这样定、半月
被告和原告已经货款两清后、原告又拿银行打款小票又给被告要钱、没有其他的证据、原告是当地人、在当地发院有人、开庭时只有庭长和速记员、不理证据、二审一样、还不让证人出庭、就这样二审也败、请给以指导出路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48条规定,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尚有获得民事赔偿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我是在工作中左耳膜受伤,治疗后现在出院了,公司要原票据说报销,但是咨询明白一些的人都告诉不要给公司原票据,可公司给我一个期限,如果不在期限内把票据交上去保险公司就不会给报销医疗费用了,我该怎么办? 问过公司是否做了工伤认定,公司说做了,自己想看一下工伤认定的材料,可是公司说这个事不用管,我自己也看不
事情原因;我是在BYD汽车有限公司上班,出了工伤,现在家里有事要辞职但是公司说我如果辞职就意味着我放弃工伤赔偿的权利,而我现在只有工伤认定书,伤残等级鉴定书要到今年5月份才下来,而我本人现在也没有辞职我想问下如何申请劳动仲裁,是辞职后申请还是现在申请,如果申请有没有胜算。
我去年在公司上班因工作的手摔骨折了,因工伤保险要到完全好了才能做鉴定报费用,在住院期间的费用都是公司出的,现在要把手里的钢板取出来还要花钱,可 我老板说要我写一份协议书,说要把以后的工伤报出来的钱转到他账号,他的意思大概就是想把他之前在医院用出去的钱补回来,不然就不愿意出这次去取钢板的钱,但也没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