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贷款购房,购房时未办理房产证,只签订了购房合同,合同和贷款均为男方名字,婚后房贷没还完。现准备办理房产证,女方要求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 1、房产证可否加上女方名字。 2、如果房产证上没有女方名字,那么房子应该属于男方婚前财产,如果加上,房产证上有女方名字,房子是否为双方共有财产,是否会对以后房产分割造成影响。谢谢!
婚前按揭购买的一套房子,并且办理了产权证,也都是我个人名字。婚后,贷款依旧由我本人的公司出资偿还。女方没有帮助偿还。请问,如果在婚前,我们签订协议"此房以后归男方所有,若离婚,女方无权分配该房产所有权利。"这样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应吗?
各位律师朋友,我有个问题需要请教大家: 我婚前接受了我哥哥的一处房产赠予,并做了公证,但是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房产证上仍然为我哥哥的名字,现在因夫妻感情不和,准备离婚,老婆提出房子属于共同财产,要分一半房产,不知这个要求是否合理?我该如何用法律的手段捍卫我的权益? 时间紧急,望各位律师朋友给我一
去年我母亲把她名下的房子过给了我,如果我要是明年结婚了,这应该是属于婚前财产吧。不管以后离不离婚,这个房子是不是都属于我个人所有,除非要买卖。否则都是我个人的,不属于共有财产吧
婚前男方父母帮忙供的首付,贷款购的房,婚后生了儿子之后才办的产证,一起还贷款,产证只有一人名字,房产属共同财产吗? 因为是很多年前买的房子,当时只有四五十万,现在值三百万左右,那我的权益是否只有那少少的贷款的升值部份?还有所有房产的升值部份??就是三百万—50万的一半。。还是其它................还有,
婚后买的房子,也是按揭。但事出有因,房产证上没有写女方的名字,不知道万一离婚的话,房子的所有权是如何处理的
我们是在婚前买的房,房款总计11.2万,当时他家出3万,差的部分都是我家出的,购房时是我父亲、我叔叔跟他一起去的,在登记产权人时他写的他的名字,当时也没想那么多,都想结婚了,只要两人好好过就行了。可婚后感情并不好,现在准备离婚,我想请教下,像我这种情况离婚房产会怎么处理?谢谢! 我们已经谈过这个问题,他提
我们三口住父亲单位分的房子的一个屋,父母住一个屋,两个弟弟户口也在,现在要动迁,父亲有权处理动迁款吗?我住的屋属于我们夫妻共同财产吗?
本人与女友分别出资18W+10W共同买房,房屋总价48W,贷款20W房子的发票和合同都是两个人的名字,是以女友一个人的名义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批复中),供楼的卡也是女友的名字,房产证就还没出。也还没正式供楼,现女友因个人原因不想继续供楼,提出由我支付8W元给她就出让其名下50%的产权,以后该房子的所有权归我,供楼也由我
我和老婆结婚5年多了,现在我们按揭了套房子,但写的是我老婆的名字。请问这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呢?需不需要证明首付资金是哪方付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