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有一套八间房的小院,我家姐妹四个,兄弟一个最小,我母亲年初过世了,无意间我们发现,我父母背着我们姊妹四个给我小弟弟做了遗嘱,并进行了公证。过世后房产全是他的。可当初盖房时候,大姐两口子残疾未通知,是我们姊妹三个又出钱又出力帮忙盖的,小弟借了些钱,可是钱又是父母还的。如今我们虽各自有房,但生活也并非富裕。小弟成家后一直没工作一直和父母生活在一起。家里生活费用基本是父母退休费、和出租房屋的收入。 请问:母亲过世后我们姊妹还有方法分割母亲的遗产吗? 如果房产占迁是否有我们姊妹的份额? 背着我们姊妹做的遗嘱是否合法有效?
你好律师:我想问一下,我们结婚的婚房是男方父母出资,付首付,我们在结婚前他个人付了将近一年时间,随后,结婚后我们共同还贷,但房产证是结婚后才办下来的,像这种情况怎么界定房产是属于婚前还是婚后的?要是法院判会怎样判?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个关于房产赠予与继承的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我爷爷以前有一套平房(但不是唯一一套,我爷爷还有另外一套房子),准备给我结婚用,之前还是公房时,写了一份赠予书(大致意思就是将这套房子赠予我,有签名,手印。我爸爸、大爷、姑姑等其他有继承权的人也都同意。),但一直没有去公证,后来这套平房拆
父亲单位分的房子,我们三口住一个屋,父母住一个屋,两个弟弟户口也在这,现在动迁,父亲有权处理动迁款吗?这房子是我们夫妻共同财产吗?谢谢
我们三口住父亲单位分的房子的一个屋,父母住一个屋,两个弟弟户口也在,现在要动迁,父亲有权处理动迁款吗?我住的屋属于我们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的父亲三年前过世了,留下一套房子,没有遗嘱,由于母亲健在并且一直在此房中居住,所以一直没改户名,两年前由于母亲年迈又不愿与我的哥、姐同住,所以我回来照顾母亲。父亲去世后,母亲一直主张此房由我继承(因为我没有工作也未成家)所以在二姐的张罗下,母亲、大姐、二姐、哥,还有我签了一份由我继承房子的协议,但
我有一间屋子,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而我的这间屋子借给了我的小弟,让他一家人可以在这里暂住,可是现在我发展需要,我是不是可以让我的小第搬出我的屋子?
当时我像我伯父买房子,房子价钱是15万。伯父叫他的二儿子来拿钱,他二儿同样也把房产证拿来。问题出在当时没有及时过户,只有房产证在我这里,现在我伯父死了,事情也过去十多年了。现在我找公证处去过户。要我伯父的老婆,和他的六个儿子签字给我才可以过户。现在我伯父的老婆和他的老二儿子,老四儿子多有在公证处的见证
1. 我有一间屋子,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而我的这间屋子借给了我的小弟,让他一家人可以在这里暂住,可是现在我发展需要,我是不是可以让我的小第搬出我的屋子? 2.可是我的弟妇说:“当时我嫁进来的时候,没有给这间屋子的房产证我看,所以我有权不搬走。”,请问她这种说法正确吗,我可以强制要她搬走吗?谢谢
请问,继父在婚前单位分了房子,与我母亲婚后分期还单位的款买下了该房产。(已于10年前完成买下)。但房产证上只有继父的名字。继父有一个儿子,但是当年被判给了他母亲抚养。如果继承继父这套房子的话,我、母亲、继父的儿子,继承的顺序是什么?假如房子价值200万的话,大概每个人的份额是百分之几?非常感谢!!(现在